本院各部: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
许东燮同志为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
金虎同志为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副部长。
免去:
许东燮同志的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副部长职务;
高嫄同志的检务管理部副部长职务。
此决定
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