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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检动态】和龙市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推动听证工作高质效发展
时间:2025-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和龙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把检察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赢得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致力于构建创新、完善、能动、多元的听证模式,不断推进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优质化,着力推动听证工作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转变,取得积极成效。

一、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检察听证常态化

领导率先垂范,检察长带头主持听证

为推进听证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检察长充分发挥“头雁”引领示范作用,带头就疑难复杂和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主持公开听证会,以“关键少数”带动听证工作常态化持续推进,保证检察听证落地生效、不走形式,如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听证的郑某某控告申诉案,通过听证释法说理有效化解多年信访矛盾,同时也发挥示范引领效果,带动全体检察干警转变办案理念,高站位、常态化推动检察听证工作。

)开展简易听证和上门听证,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以为民办实事为导向,着力保护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通过公开听证,有理有据释法说理,化解当事人内心积怨,确保息诉罢访。探索“听证+救助”工作模式,积极开展简易听证和上门听证,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如周某某因交通事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身体病情急需就医,周某某因此四处控告,并要求检察机关进行监督。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通过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参与上门听证,充分发挥专业意见的说服力和可信度,周某某当场表示理解了法律规定并表示不再控告。并为周某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帮助周某某解决就医困难。

二、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检察听证规范化

)科学分类,细化听证案件的类型和情节

对需要听证的案件进行分类,包括释法说理类、警示教育类、矛盾化解类等,根据案件的特点,选任不同的听证员进行听证,如对于释法说理类案件,尽量选取具有法律类、涉案专业领域的听证员来参与听证,最大限度的为当事人进行解释、说理,解开当事人心结。对于矛盾化解类案件,尽量选取社区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等参与听证,发挥听证员基层工作经验,达到最佳的案件听证效果。对于警示教育类的案件,探索类案集中听证的模式,如帮信类案件拟做不起诉决定的案件,案件事实、证据、情节基本相似,通过集中听证,既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教育训诫,也通过公开宣告,以案释法的方式,加强了普法宣传效果。

)注重全面覆盖,做到应听证尽听证

听证工作从以刑事检察为主,不断向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更广领域拓展,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让群众“听”清楚,“证”明白的同时,也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2024年以来共办理听证案件56件,通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获得感,促进司法办案由“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人和”转变,推进公开听证工作走深走实。

三、聚焦模式创新,推动检察听证优质化

)坚持多元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

在严格遵守检察听证规范的基础上,探索多元化的检察听证模式,关注群众的痛点难点,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让司法温情触动人心,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如我院在办理一起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坚持不就案办案,贯彻落实诉源治理理念,承办检察官多次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听取生态补偿意见,向案件当事人阐明破坏环境资源危害性,引导当事人积极缴纳生态补偿费,通过“检察听证+生态补偿”的方式,保证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又确保了诉源治理办案质效。

)坚持“检察听证+营商”,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和龙市人民检察院秉持“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工作理念,建立“检察听证+营商”工作机制,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全力营造安商、稳商、惠商、暖商的法治环境。如在一起民营企业不服民事诉讼裁判结果监督的案件,检察机关通过调阅卷宗、会见公司负责人、委托专门机构鉴定后,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对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申诉企业对检察机关主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企业的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初审:张艳燕

复审:丁鹤仙

终审:杨春芳

撰稿:张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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