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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30日在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和龙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林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和龙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大力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为服务和龙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重点惩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为有效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成立专案小组,严格审查案情、核算账目、寻找被害人,在严惩涉案人员的同时,努力保障被害人权益。全年办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3件6人,案件涉及被害人255人,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到3863.9万元。二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重点围绕国有资产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保护主题,加强公益诉讼线索管理,建立办结案件回访考察机制,收集公益诉讼线索59件,履行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5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件。三是全面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发展包保村扶贫产业项目,贫困户分红到户,人均收入16998元。组织帮扶干警18人对包保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并于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开展慰问活动,积极走访入户,开展送医送药,解决群众需求。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部门协作,主动联合公安、法院、行政等部门,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45”政务举报平台、“110”报警服务等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为群众举报线索、行政机关移送线索畅通渠道。强化案件摸排力度,保障案件线索来源,共摸排刑事案件55件,行政案件200件,监察委移送线索5件,均未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全面护航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深化“检企共建”机制,领导班子结对走访民营企业6家,与企业负责人“一对一”沟通交流,签署《检企共建协议》,填写《公司法律风险体检表》,立足检察职能提供法律服务。会同市工商联召开“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开展座谈,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贯彻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延边州政法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四十条意见》,在办理民营企业经营者金某某骗取贷款案时,严格审查案件事实,根据指导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对王某某涉嫌非法采矿一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对适用相对不起诉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二、推进平安和龙建设,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发挥捕诉一体办案优势,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侵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2020年共受理并审结了审查逮捕案件27件40人,同比下降58.46%,其中批准逮捕案件21件2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4件110人,同比下降42.19%,提起公诉63件93人;适用认罪认罚71件103人,适用率达到84.43%,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犯罪,不批准逮捕案件4件13人,不起诉16件26人。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强化监督与制约,提前介入刑事案件5起,“案-件比”由年初的2.03降至1.63。立案监督案件2件,抗诉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开展公开听证4次。

持续跟进反腐败斗争。顺应监察体制改革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新要求,与监察委完善案件办理衔接机制。准确把握办案各个节点环节,顺利完成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工作。2020年共提起公诉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5人。

不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出台《关于建立和龙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活动2次;与市公安局、市医院协调联合,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设立“阳光起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搭建矫正平台;积极开展未成年案件司法救助和帮教工作,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与相关部门联系配合,建立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档案,成立检察爱心组织,资助贫困学生2名,开展假期关爱活动,慰问儿童5名,组织法治宣讲进校园5次。

积极做好控申维稳工作。坚决贯彻执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共接待各类信访及法律咨询40余人次,其中受理群众来信13件(刑事立案监督3件、民事监督10件),受理司法救助1件、国家赔偿1件。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接待来访群众4人次。全力维护“两会”期间社会稳定,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启动信访信息“零报告”工作机制,认真排查涉检信访隐患,落实包保管控责任。

三、突出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39人,向和龙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4份,向和龙市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3份,向和龙市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并被全部采纳。

不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突出生效裁判监督主业地位,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不断强化监督实效,彰显监督权威,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3件,纠正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违法15件,向和龙市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组织公开听证1次,诉讼违法调查8件。在审查办理图们市王某某、姜某某等恶势力集团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罪一案所涉系列民事虚假诉讼一案时,向州院提请抗诉7件,得到州院支持。

着力发展行政检察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作用,向行政和司法机关共发出100份检察建议,组织公开听证会8次,移送线索17件,成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8件,协助州院办理裁判监督案件2件。在办理薛某与和龙市林业局申请强制执行拆除牛舍行政争议监督案时,经我院多方协调,保证了扶贫款继续发挥效用,化解了行政争议,维护了法律权威,取得了共赢的良好社会效果。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等多种监督方式和手段,构建书面审查与调查核实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启动一批有和龙特色的小专项工作,向和龙市文广旅局依法发出保护龙头山古墓群检察建议,推动文物保护;向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和龙分局依法发出治理养殖场环境污染检察建议,维护生态健康;向和龙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发出追缴欠土地租金检察建议,助推收回国有资产110余万元。2020年共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7件,采纳率100%。

四、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向党委、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狠抓班子队伍建设。紧盯领导班子“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组决策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扎实推进“基层建设年”活动,以“两提升·一促进”活动为抓手,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指挥棒作用,深入推进“三种作风”“三种精神”专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法警培训等各类岗位练兵64次,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党性修养,夯实理想信念,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邀请2名省人大代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把代表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强化检务公开,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完善涉检网络舆情和检务信息公开制度,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149件,法律文书公开 66篇,利用“两微一端”、官方抖音等平台发布稿件百余篇。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在过去一年中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热情关心、大力支持、真诚帮助的结果。

回顾2020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品牌效应还不够深、不够广,影响力不强;二是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还不够紧密,检察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律监督工作还不够平衡,重大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不多;四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紧抓问题整改。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担当、求真务实,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

一、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中心更有作为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抓牢党的政治建设,擦亮“党建红·检察蓝”特色品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化、常态化。紧紧围绕市委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常态化,严厉打击涉疫刑事犯罪,服务“六稳”“六保”,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法律监督更加精准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好捕诉一体办案优势,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及补充侦查质量,拓宽监督领域和范围,提高发现监督线索能力,充分利用提前介入机制,把关案件质效,降低 “案-件比”,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硬件设施,提高联合执法效率。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精准开展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强化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积极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加强行政检察办案力量,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行政检察工作水平。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拓宽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全力做好六大专项行动,突出办理一批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切度高的公益诉讼案件,努力提高胜诉率,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三、 不断深化检察改革,队伍建设更加严实

深入推进“基层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业务培训,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完善绩效考核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三种作风”“三种精神”,班子成员以上率下,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和各项纪律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打造一支“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以服务保障为己任,为深入推进和龙法治建设、打造平安和龙贡献检察力量。

【名词解释】

1.“三种作风”“三种精神” :以上率下、求真务实、追求极致,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

2.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机关检务公开、联系群众、为民服务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3. “案-件比”:“案”指的是当事人涉及的司法事件,“件”指的是检察机关对“案”进行的各种审查处理活动,每一个节点为一“件”,“案-件比”越高,说明办案周期越长。

4. 一站式询问室:设在医疗机构的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室,集医学检查、心理疏导、询问、救助等多功能为一体,避免多次重复询问取证,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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