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0日在市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承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坚守检察使命,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履职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自觉服务大局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制度,完成企业合规案件3件。通过积极采取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审查,完成企业合规报告,依法对涉案企业和人员进行相对不起诉,让涉案企业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为企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智慧。
服务和龙生态建设。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持续守护黑土地安全,该工作经验被省院、最高检采用推广。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通过磋商方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整治蜂蜜河及古洞河河道放牧、垃圾堆放问题。开展湿地保护专项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进湿地预防性保护,切实守护和龙绿水青山。
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扎实开展千村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协助百里村两委维护水源地3处、铺设沥青1.73公里、新建修建路灯26盏,有效提升基础设施水平。通过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正确划定水源地保护范围,以能动履职为全市农村村民的饮用水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推进平安和龙建设,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受理并审结审查逮捕案件34件64人,批准逮捕23件3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3件271人,提起公诉106件138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11件27人,不起诉24件29人,适用认罪认罚125件151人,适用率90.96%。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监检衔接,持续增强反腐合力,受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决定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4件4人。办理涉外网络诈骗、网络敲诈勒索案件4件49人,涉案金额2682万元;审查起诉“断卡”类案件29件47人,有效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切实守护群众“钱袋子”。
积极开展追赃挽损。贯彻落实刑事和解制度,全力做好释法说理及法治教育,追赃挽损84.3万元。其中,一次性帮助一起诈骗案件6名受害人挽回损失47.8万元,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待来访群众26件26人。办理律师阻权案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该案作为典型案例被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简报》采用推广。贯彻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工作机制,领导包案办理10件。其中,利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引导信访人郑某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三、持续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水平,守护司法公平公正
做优刑事检察。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充分运用提前介入手段,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2件,追诉2人并取得生效判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1件,采纳率100%。强化刑事执行检察“派驻+巡回”监督力度,发出检察建议5件、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采纳率100%。
做强民事检察。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采纳率100%。积极运用检察智慧,双管齐下、主动作为,妥善办理杨某与某网络平台经济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使申请人免于诉讼之累,成功追回未成年人打赏主播钱款近5万元。该案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评选活动“最佳办案故事奖”。
做实行政检察。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3件,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发出检察建议61件,采纳率100%;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5件15人,发出检察意见2件,采纳率100%。通过大数据对比,发现监督线索,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对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未吊销的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建立驾驶许可类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大数据监督模型,联合行政机关印发《关于加强交通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的意见》,以大数据赋能监督,促进社会治理。该案被省院《行政检察工作简报》采用推广。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落实公益诉讼“4+10”法定领域监督职责,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0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诉前磋商结案22件。积极运用数字检察思维,将应缴、已缴残保金企业数据进行碰撞、筛选线索,通过“公开听证+现场磋商”,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残保金征收、追缴职责;签订《关于促进保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协作机制的意见》,合力保护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该案入选全省公益诉讼大要案。
四、坚持人民至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构建“司法救助+”多元联动机制。联合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实施“双向对接、综合救助”工作模式,因人施策、精准发力,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2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被省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简报》采用推广。
倾情保护未成年人。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件9人,监督立案1件1人,完成公益诉讼案件4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9人次,开展社会调查、心理咨询等48次、帮教考察54次。关爱留守儿童2人,制发督促监护令9份。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开展法治巡讲20次,受益师生3000余人。发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联系有关部门落实保障政策。办理孤儿父母遗产析产支持起诉案,该孤儿获分遗产20余万元;同7个部门联合建立《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凝聚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
一体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做好督促病死病害肉牛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同时,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并深入八个乡镇进行宣传,督促属地政府对死因不明牛尸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病死病害牛肉流入百姓餐桌。该案被《吉林检察工作简报》采用推广。
五、持续筑牢政治根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政治建检铸根立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请示报告重大案事件43件。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到5个部门开展专题调研22人次,举办学习班10期;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集中学习30余次、讲党课7次;立足岗位做贡献,设立党员责任区、示范岗6个;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5项、主题党日活动6次,推动检察干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增强。
素能立检常抓不懈。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通过教育培训、知识测试等方式,筑牢干警意识形态思想防线。持续深化“融+”党建品牌建设,开展传导培训4次、检察官上讲台5次,1件“融+”案例被州院评为优秀案例,1件精品课被州院评为优秀课程,4名干警获得省州级荣誉及表扬信,多名检察官获得群众所赠锦旗,检察队伍综合素能显著提升。
从严治检久久为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两个责任”,开展警示教育4次、节前提醒4次、专题测试1次、廉政谈话38人次。严把案件质量关,评查案件35件,发起流程监控91件,整改采纳率100%。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开展案件倒查,填报重大事项29件,持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屏障,保证司法公平公正。
一年来,我院积极开展“八五”普法活动30余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更新发布微信、微博等信息800余条、抖音视频45个,被上级部门采用137件次,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工作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3次;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参加听证会27次、12309网上直播听证1次,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不足和短板:一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不够精准,服务发展的贡献度还有一定差距;二是面对日益增多的新型犯罪案件,检察干警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精准监督理念和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办理的精品案件数量还不够多。对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4年的工作安排
2024年,我院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提高政治敏锐性,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方向,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不断提升和龙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为服务和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请示报告工作更加主动,接受监督更加广泛,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强化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引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发展。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目标,能动履职、主动作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和龙建设。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为打造法治政府提供支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守护和龙“绿水青山和冰天雪地”,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和乡村振兴。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六大保护”走深走实。充分运用数字检察思维,与时俱进提高办案质效。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提供更优更实检察产品。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深化党建“融+”品牌建设,实现党建业务双融双促双提升。抓实“关键少数”,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更严更实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保障公正司法,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现代化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惟有奋斗,方能致远。2024年,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检察职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建设环境优美、事业兴旺、人民幸福新和龙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企业合规】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河长+检察长】省人民检察院、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决定在全省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河湖治理主体责任、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责任,强化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修复,提升法治促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两法衔接”
),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公益诉讼“4+10”法定领域监督职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和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10个单行法授权的领域。
【融+】2022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措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将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切实担负起“最初一公里”的政治责任。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六大保护】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