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检务公开
和龙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1—3...
在线服务
法律文书网上公开
· [和龙市院]起诉书(程海名危...
· [和龙市院]起诉书(房做臣危...
· [和龙市院]起诉书(褚形坤危...
· [和龙市院]起诉书(吴成国危...
· [和龙市院]起诉书(孙宝俊危...
· [和龙市院]起诉书(边万龙危...
· [和龙市院]起诉书(李龙林危...
· [和龙市院]起诉书(葛振文危...
· [和龙市院]起诉书(梁学军危...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工作报告
和龙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5-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12 日在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姜承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迈出新步伐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9人、提起公诉160人。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8不起诉50。深入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办理职务犯罪案件77人,提前介入率100%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关联犯罪,深入参与“断卡”“断流”“拔钉”专项行动,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3258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主线,积极护航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访老里克湖景区,督促有关部门发出整改清单,助力消除景区民事纠纷、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办理涉企类刑事案件66人,综合企业经营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认罪悔罪态度,准确把握宽缓适用条件,依法妥当处理相关案件,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切实守护绿水青山。规范适用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督促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上交碳排放量损失费、生态损害赔偿金10万余元,用于修复生态环境,有效解决因环境破坏所造成的生态损失。联合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市农业农村局,增殖放流2万余尾细鳞鲑鱼苗,为我市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多元化保护。

积极助力乡村振兴。通过公开听证、现场督导会等方式凝聚各界共识,依法向明太鱼加工企业所在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规范企业污水处理,共建新时代美丽乡村,该案被评为“吉林省公益诉讼大要案”。适用小案快办程序,及时督促重大活动主办单位规范餐饮、食品经营秩序,助力做好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推动各类乡村特色活动圆满完成。

二、坚持人民至上,检察为民取得新成果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行政机关撤销对林某的不当行政处罚,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办理刑事和解案件4件,共赔偿被害人7万元,彰显司法温情。积极开展弱势群体支持起诉,通过积极调解、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式,为35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47元。其中,帮助身患癌症的农民工刘某追回被拖欠的工资,缓解了部分医药费压力,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联合市商务局、住建局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提升商户防火防爆安全意识,切实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监督,通过召开磋商会、宣讲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点,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规范相关企业经营,加强安全风险隐患防治。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535,全部做到件件有回复。压实首办责任,充分运用领导包案+检察听证办理信访案件11,开展听证21件,全力提升矛盾化解质效。简易听证经验材料被省院采用推广。依托“检晖助蕾”“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司法救助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7万元。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3次,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家庭教育指导44次,制发督促监护令16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和小检”法治巡讲团进校园普法18次,覆盖师生2000人。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联合制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未”爱而来让困境儿童“向阳而生”专项保护行动工作机制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撑起法治蓝天。20248月,最高检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调研组到我院听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汇报,并表示充分认可和支持。

三、强化履职担当,法律监督实现高质效

做优刑事检察。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撤案监督8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检察建议1,采纳率100%。发挥“派驻+巡回”优势,加大对刑罚执行、监管场所安全、社区矫正的监督力度,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检察建议28件,回复采纳率100%

做强民事检察。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8件,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的“杨某某与网络平台服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获最高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调研组的一致认可和肯定,并入选省检察院“检护民生”优秀案例及最高检典型案例。

做实行政检察。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件。会同有关部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件。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9件,防止当罚不罚。积极做好府院联动工作,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简报》采用推广。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落实公益诉讼4+10”法定领域监督职责,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件,通过诉前磋商解决公益损害问题2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公益损害问题全部在诉前得到解决。扎实办好柴世荣纪念广场环境保护、和龙域内长城文物保护监督案,有效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提升文物保护工作水平。

四、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队伍建设水平再提升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党的绝对领导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及时向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党组请示报告工作29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集中学习51次、主题党日20次,持续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持续抓实队伍建设。聚焦检察业务及应用实际,实施“青蓝计划”,压实“传帮带”责任,激励干警主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深化“融+”党建品牌建设,开展传导培训4次、检察官上讲台7次,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1个,确定全省业务专家培养对象1人。深化检校协作,与延边大学法学院签署共建协议,共育法治人才。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4人,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1人,获得省州级“业务能手”等荣誉8人次,第二检察部被延边州政府、州法院、州检察院评为年度行政诉讼先进集体

全面深化从严治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类活动15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自查自纠问题13项并及时整改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 “三个规定”,填报事项50件,拧紧公平正义“安全阀”

强化案件质量管理。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让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的工作要求,坚持“数据核查+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7件,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79份,其中全省优秀流程监控1件,一体抓好“三个管理”。

五、主动接受监督,检察权运行更透明

“八五”普法为主线,积极开展“扫黄打非”、知识产权等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更新发布微信、微博等信息1000余条抖音视频36个,上级部门采用宣传稿件240件次,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各项活动45件次、检察听证40次,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延边边墙(长城)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听证案入选省院案管案例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与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不足和短板:一是深度思考能力不够,综合履职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办案规模较小,精品案件亟待培育;三是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工作还需持续发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25年的工作安排

2025年,我院总体思路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服务和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决把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结合起来,不折不扣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引领,夯实政治忠诚思想根基,请示报告工作更加主动,接受监督更加广泛。

积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重点领域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成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持续护航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工作格局,完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程序,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水平。

提升监督质效为民司法坚持“三个善于”,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民生突出问题,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提升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锻造过硬和龙检察铁军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深化检察机关自身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更严更实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抓实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党建、文化品牌建设,用好检校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加强人才培养,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现代化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在委和上级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履职担当、更优的工作作风奋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相关用语说明

“检察护企”】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24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等14项重点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个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检护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24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八号检察建议”2022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各地在办案中发现和反映出来的突出及共性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八号检察建议”,充分关注和聚焦安全生产领域近年来存在的隐患和发生、发展的脉络,有助于从源头到末端,从总体到细节全方位护航安全生产。

“派驻+巡回”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顺势而为,通过巡回检察的“动态监督”补益派驻检察的“静态监督”,切实发挥出一加一大于二的监督效果,实现刑事执行监督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公益诉讼4+10”法定领域监督职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和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10个单行法授权的领域。

“融+”】20229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措施,提出将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切实担负起“最初一公里”的政治责任。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三个管理”】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三个善于”】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 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